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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管道的設計溫度由以下要求確定:
1、無隔熱層管道的設計溫度
(1)SHA級的管道組成件,應當取介質溫度為設計溫度,如取其他溫度作為設計溫度時必須通過計算并通過實驗核實。
(2)其余級別的管道及其組成件的設計溫度,當介質的溫度小于65度時取介質溫度,當介質溫度大于或等于65度時按下列原則選取:
A、管子、對焊管件、承插焊或對焊閥門及其他壁厚與管道相近的組成件設計溫度不一般高小于95%介質溫度。
B、法蘭、墊片及帶法蘭的閥門管件應不低于90%介質溫度。
C、螺栓、螺母等緊固件應不低于80%介質溫度。
2、帶外隔熱層得管道應根據溫度條件對管材的作用后果的嚴重性取介質的最高最低工作溫度作為設計溫度。
3、帶村里或內隔熱層得管道,其基體材料設計溫度應經產熱計算或實測確定。
4、帶夾套會伴熱的管道當工藝溫度高于伴熱介質時,取工藝介質溫度為設計溫度;當工藝介質溫度低于伴熱介質溫度時,取伴熱介質溫度減10度和工藝介質溫度較高者。
5、對于安全泄壓管道應取排放時可能出現的最高溫度或最低溫度作為設計溫度。
6、要求吹掃的管道應根據具體條件確定。